1367息事宁人(3/5)
禄寺好好敲打一番才对。但是张居正没有这么做。只敲打了皇帝。不多久,芦布就抱回来一摞奏疏,上面还放着一本书册,正是内阁记录档案所用。魏广德没翻看奏疏,而是先把书册翻看,找到徽州府的奏疏记录,细细看起来。很快,魏广德就知道此事的麻烦了。要说事儿大,是真的很大,涉及整个徽州府六县利益。关键几千两银子的人丁丝绢,要分摊到其他五县头上,五县的士绅、百姓肯定也是不乐意的。事发是在隆庆四年,在歙县衙门里办差的公人发现税目不对,其中朝廷针对徽州府的一笔税收,居然在很长时间里是由歙县一家在承担,而其他五县都不曾分摊。帅嘉谟发现了账目里的这个漏洞,自然就在县衙里宣传开了,大家都知道了,也都是忿忿不平。之后,自然就是这个帅嘉谟向南直隶巡抚上告此事,并把他查到的文献都抄录一份上递作为证据。实际上,这个事儿县令知道后,也就是看了看,就没再言语。因为他知道,既然已经承袭二百年,现在才翻出来,想要改,怕是很艰难的事儿,影响太大,完全颠覆徽州府。报上去,就是给知府老爷添麻烦。反正税都是百姓承担,他一个县令又不缴税,自然懒得过问。谁能想到帅嘉谟认死理,不仅找到了这笔税银的出处,还去查阅了《大明会典》,得出支持自己看法的依据。根据户部记载,徽州府每年需缴纳8780匹的人丁丝绢,折合白银6100余两,但户部没有明确记载是否由歙县独自承担。在朱元璋时期,整个徽州合计拖欠了户部10700余石粮食,在当时折合官方折价白银标准来计算,每石3钱,这笔银子大约3000两。但要把粮食折成绢丝就是8780匹,按照官价每匹7钱,就要白银6100多两。从此之后,歙县本地账目与徽州府上记载的账目数量相同,都是8780匹生绢。这就意味着,这笔税收是由歙县单独负担,其他五个县根本没有这个科目。但按理说,徽州府该上交的税目,应该是六个县共同负担,这样显然有点不合理,且已经持续了整整二百多年。帅嘉谟查阅了《大明会典》,发现会典里只提到了由徽州府承担“人丁丝绢”,没其他字样说是得由歙县单独承担。这位脑袋瓜一转,认定徽州府的人丁丝绢与明初夏麦的拖欠毫无关系,如果要缴纳,应由徽州府六县共同承担。而让歙县独自承担徽州府每年六千余两白银的人丁丝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