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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章 更改判例(3/3)

有外使来访,岂不是让人看了笑话。

    若是传出去,平原城的政务,都是撅着屁股处理出来的,那可真是让人笑话到姥姥家了。

    “玄德公,这事我正要向您禀报。”

    李忧收敛了玩闹的神情,一脸认真的递给了刘备一张纸。

    刘备难得看见李忧如此严肃,不由得也正视了起来,认真的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纸上所载的乃

    是一个刚在北海发生的盗贼案件。

    一个毛贼,深夜闯入民宅,盗走了两贯铜钱,但最后却被判无罪,因为其母病重卧床,被认为是无奈之举。

    按照汉律,偷盗自然应当被罚。

    但是自从董仲舒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之后,法家早就丧失了在秦朝的地位,逐渐沦为了儒家的附庸。

    董仲舒提出春秋决狱,即是如何定罪,要依照儒家的经典《春秋》来判断,这让法律的威严丧失殆尽。

    《春秋》讲得就是礼法纲常,尊尊卑卑。

    因此这个为了重病的母亲去偷盗的小贼,反而被视为极重孝道,直接赦免。

    刘备看完这个判例,心中有些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“伯川,此人虽然偷盗,但是数额极小,又是为了病重的母亲,即便是得到了赦免,也有情可原吧?”

    李忧愣了一下,心中有些无奈,这不是他和刘备信念上的出入,而是思想上的代沟。

    大汉以孝道治天下,这种观念早已经深深的烙印在了每个人的心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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