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4章 以前瞧不上你,现在也瞧不上你(2/3)
憋坏喽!哈哈!”
程敏脸色一沉,扭头就想走,却被沈煜杰充满威胁的眼神给拦住了。
她强忍着怒气,站在沈煜杰身旁。
也好,正好她也想看看董华究竟会是个什么反应!
喂完驴子,董华拍拍手,转过身,终于用正眼打量着沈煜杰程敏二人。
他一脸淡定地挑了挑眉。
“请问两位有事吗?”
瞧见没有一点生气的董华,沈煜杰愣了愣,旋即咬牙切齿问道:“你喜欢的女孩可是成了我对象!你就一点不生气?”
喜欢的女孩?
此话一出,坐在驴车上的叶云晴震惊地看着程敏。
她,居然就是董华藏在心里的那个人?
眼前的女孩儿,穿着华丽的白色小洋裙和一件瞧着就昂贵的羊绒外套,脚下则是一双反着亮光的小皮靴。
这打扮,一看就是非富即贵。
而董华以前是沈家少爷,打交道的肯定都是些有钱人家的姑娘。
那么,眼前的女儿,应是哪个大老板的千金。
俊男美女,实在相配。
而自己……她不由低下头。
相较于程敏脚下干净地一尘不染的鞋子,自己这双粘满黄泥的鞋子,她自卑地想藏起来。
她不禁在想,如果沈煜杰没有跑去沈家认亲,董华的身份也没有被揭穿,此刻跟他在一起的应该就是眼前这个女孩了吧。
哪里还会有自己什么事儿呢?
董华紧张地瞧着叶云晴,心都跟着吊了起来。
瞧她的脸色,她不会已经开始胡思乱想了吧?
“怎么,董华你今天哑巴了?”
一直被忽视的沈煜杰阴沉着脸,不悦地瞟了一眼车上的叶云晴,啐了一口。
“这就是你回农村后娶的媳妇儿啊?也不咋的嘛!你品味也不行啊,比程敏差远了。”
不可否认,其实叶云晴就算脸上没什么血色,但也是极好看的。
有一种病态的美。
抛去身上的粗布麻衣不说,其实脸蛋看着比程敏还要美上几分。
但在沈煜杰心里,这些都不重要,他也不愿承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