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7章 钱就代表着诚意(2/4)
那就不用谈了。”“对然后就挂了电话,我又打了几次,人家都不接。”潘总家里,被称为刘女士的女人皱着眉头道:“不是这女的什么情况啊,那她觉得这不行好歹给个价是吧,直接挂电话算什么啊。”听到这话,王律师再也忍不住了:“刘女士,现在是你丈夫被抓了,你们是求着人家的,所以咱就别说这种话了。”“这不是做买卖,这是求人家谅解呢。”反正有那么一瞬间,王律师甚至都感觉这位刘女士是不是很想让自己丈夫坐牢,不然怎么就这么抠门呢。明明里面的潘总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,多给钱,一定要拿到谅解书,哪怕少待一天也行。但是这位刘女士呢,找自己的时候很着急,看得出来很担心丈夫。但是只要一谈到钱,那就像是失了智一样,各种抠,丝毫看不清形式。这种情况王律师也不知道怎么办,按道理来说他应该听当事人的话,也就是里面那位潘总的。但是,潘总还在看守所,也没这本事掏钱,所以只能指望他老婆。实务中像是这种家属和嫌疑人意见不一的情况不是很多,但也不少。一般最常见的情况就是:要不要退(赔)款。做刑辩律师的一般都遇到过这种情况,一些经济类案件,公安机关不给取保,就是要让你尽快退赔。嫌疑人是很想退赔的,最起码退了之后就可以取保,人暂时就能出来,不用在看守所受罪了。但是其家属没有能力或者有能力但不想退赔,这种情况多不多,概率上看不多,但如果看绝对值的话也不少,毕竟我们国家人太多了。尤其是退赔这种情况,很容易形成利益割裂。这个应该很容易理解,毕竟在里面和外面的感受是不一样的。里面的想着赶紧出去,外面的想着能省点就省点,万一花了钱没用咋办。那么问题来了,这种情况下律师该怎么办,听谁的。没能力退赔那没办法,律师总不能说你去卖房子或者干嘛,那肯定不行,律师只能告知法律风险。那如果有能力退赔但就是不给咋办,还是那句话,律师不是保姆,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就行,这个是为了规避自身的法律风险。嫌疑人在里面,就算做了决定也执行不了,所以能执行的就是外面的家属。法律上对这个情况没有明确规定,或者说,指定法律法规的人可能都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情况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那就只能按照实际情况来,谁拿着钱,听谁的,但是要把告知的证据留好,免得以后麻烦。手机里刘女士的声音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