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四章 器官都在,一样没少(3/4)
资料拿出。
快速翻阅后,他拿起笔在本子上记录。
2014年6月28日,院方报案,一名五岁男孩被遗弃在儿科病房。
继续下一份文件。
2014年6月7日,院方报案,一名七岁女孩被遗弃在儿科病房。
光是上个月就有两个孩子被遗弃……于大章预感到不妙。
他已经开始为这些被遗弃的孩子们担忧了。
发生的频率过高,而且还都是儿科,明眼人一看就有问题,更何况于大章这样的刑警。
继续翻阅。
2014年5月9日,院方报案……
又是一起遗弃案。
拿起第四份文件时,于大章的手都有点抖了。
肯定会有人好奇,为什么没有别的案子?
比如,医疗纠纷。
因为于大章调来的都是刑事案件。
医疗纠纷绝大多数被定性为民事纠纷,不属于刑案范畴。
这么说吧,就算医院里发生打架斗殴,只要没导致轻伤以上的伤害,都不算刑案。
那算什么?
治安案件呗。
派出所民警就能处理。
那种案件的记录,在刑警队也查不到,归属派出所保存管理。
说句有点狂的话,不是刑案都上不了于大章的办公桌。
于大章打开第四份文件,再次翻阅起来。
还好,这次终于不是遗弃案了。
可上面的内容更让他感到意外。
2014年4月26日,患者家属报案,怀疑已经死亡的孩子被人动了手脚。
器官被摘走了?
于大章立刻冒出了这个想法。
四肢和五官不可能缺,那太明显了。
如果被动手脚,肯定是在身体内部。
不对。
如果发现孩子器官少了,这可是恶性案件,医院早就完蛋了。
也不会有后来的遗弃案。
毫无疑问,这个案子的性质肯定是刑事案件了。
疑似人为造成的非正常死亡,妥妥的刑案。
继续往下看去,接下来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