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富得流油,神鬼辟易(1/3)
进化过程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,几分钟便结束。进化后的荒狼王,通体乌黑如墨,闪烁着幽冷的金属光泽。毛发长而浓密,层层叠叠,仿佛披着一件厚重的黑色斗篷,给人一种威严又神秘的感觉。身形魁梧健硕,全身肌肉线条清晰流畅,每一寸肌肤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。眼神也变得深邃而锐利,仿佛能洞察猎物的每一个细微的颤动,透着一种冷静而嗜血的光芒。真实之眼开启。【种族】:荒狼(蓝)【血脉】:灵级(下品)【力量】:95000斤【防御】:88000斤【速度】:290公里【耐力】:9小时【神通】:嗜血狂暴(入门)【综合评价】:卓越依旧是灵级下品血脉,但综合属性却上升了一个台阶,最关键的是,还领悟了一门血脉神通,这才是此次进化中最大的造化。“嗷!!”正在这时,荒狼王仰天长啸一声,好似在向天地宣告它的到来。砰!“行了,别嚎了。”刘烨一巴掌打断了荒狼王的嚎叫。“嗷呜!”荒狼王低下头,委屈巴巴地呜咽了两声。在刘烨面前,它不敢有半点造次。一方面是御兽丹自带的臣服属性,另一方面则是刘烨身上的气息太过吓人。龙血层次的气血,带来的可不仅仅是战力上的提升,同时还会伴随一股独属于龙族的威压,也就是俗称的血脉压制。“你就暂时待在这,记得管理好自己的小弟。”刘烨吩咐了几句,随即离开领地空间。当然,像药园和神血磨盘这种存在时间加速的区域,刘烨都设置了禁制,它们无法靠近。找到尚未跑远的牦牛群,宰了十头丢给领地中的狼群当食物,剩下的则全部打晕丢进领地圈养起来。搞定这些,刘烨骑着龙裔继续朝着荒原深处奔去。一个小时后,刘烨总算发现了第一座蛮族营地。看规模,应该是一个中型部落。没有犹豫,直接开杀。……这是一支五千人规模的部落,拥有5名换血境武者,最强的达到了7次换血。放在中型部落中,算是第一梯队的存在。但在刘烨面前,依旧不堪一击,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,便被杀得溃不成军。噗嗤!将黑龙戟从最后一名换血境蛮将体内拔出,刘烨瞅了一眼成就进度。【在世人屠】:86588/100000【血战八荒】:87/100除此之外,经过这场战斗,战纹也开始朝着全身骨骼蔓延过去。虽然对战斗力影响不大,但刘烨能明显感觉到体内的枷锁松动了几分,显然肉身潜力正在持续